日前,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河北省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市场抽检不合格整车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将自即日起,召回制造的下列型号电动自行车(共计227辆):
一、2023年7月3日、8月4日、11月7日、11月21日、12月16日制造的50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33Z);
二、2023年12月20日及2024年1月12日、2月29日、3月27日制造的70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49Z);
三、2023年9月2日、11月14日、12月31日制造的55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37Z);
四、2023年10月23日制造的30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36Z);
五、2022年06月22日制造的5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198Z);
六、2024年1月20日制造的5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46Z);
七、召回2024年3月10日制造的5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47Z);
八、召回2023年12月30日制造的7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52Z)。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标识语警示语、布线、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不符合GB42295-2022标准要求,结构脚蹬间隙不符合GB17761-2018 标准要求以及新标准实施未对经销商未销售的库存车型召回整改、结构脚蹬间隙等情况,可能存在骑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
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及经销商将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维修和更换符合标准要求的零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316-8658545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立马车业集团官方网站(www.shanghailima.com)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